“你是说跟我‘网恋’5年的“女朋友”,还有她的闺蜜,家人都是这个男的假扮的?真是想不到,这样离奇的故事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受害者小李方才如梦初醒,言语间满是震惊与懊悔。
2024年11月,一起涉网恋诈骗案件,被公安局机关移送到了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姜某在网上购买多个社交软件账号,通过发送女性照片等手段虚构女性身份,在8年的时间里通过网络与2名男子建立恋爱关系。在这场虚假的恋爱过程中,姜某还一人分饰多角,先后假扮成女子的闺蜜、父母,以家人生病、过节红包、买衣服、代付商品价款等理由,骗取二人共计32万余元,并通过骗取银行账户等信息,擅自消费8万余元。
面对办案检察官的指控,犯罪嫌疑人姜某却坚称自己并不曾使用涉案社交软件的账号,妄图否认实施诈骗的事实,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狡辩,办案检察官及时引导公安部门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证据。最后,通过数据恢复在犯罪嫌疑人姜某的手机中提取到了其控制并使用涉案社交软件账号的关键性证据。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最终认罪认罚。
2月20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网恋,本应是两颗灵魂跨越虚拟世界的美好邂逅,是爱与温暖的传递,而非诈骗者肆意妄为的狩猎场。那些始于交友、陷于转账、止于诈骗的伎俩,看似是不经意的缘分,实则是诈骗者精心编织的陷阱。作为网络空间的参与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这片净土,让真诚与善良成为网络交流的主旋律。如果发现已经上当受骗,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审核:吕建国 潘高祥
文稿:何海贝 李则领
摄影/编辑:王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