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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快递做宣传推广,5名被告人涉帮信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5-03-17 09:45|栏目: 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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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上当受骗,上家再三给我保证说没事”“我当时太缺钱了,觉得只是代发一些虚假退费彩页,没想到会构成帮信犯罪”。在法庭上,五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只是帮助他人将快递批量打包邮寄,就能赚取差价获得利益,看似轻松来钱快,殊不知已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近期,卢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代发快递涉帮信犯罪案件。2024年2月,被告人陆某某在“飞机”软件上结识上线“吉祥”等人,得知帮其代发指定的教育机构退费宣传彩页可获取利益。为赚取更多快递发单差价,被告人陆某某及后加入的李某甲,采取个人垫资及接受他人投资的方式,租用民房,购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并批量购买快递单号,将上线提供的虚假退费宣传彩页模板进行打印、并雇人分包后通过货拉拉将打包好的快递批量运至快递分拨中心,虚构寄件人信息,按上线提供的收件人名单,将快递邮寄至全国各地。被告人李某乙、刘某、王某为陆某某发送快递提供资金支持,并按照所提供资金的快递单量接收共同上线返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陆某某等人明知所代发的宣传彩页是虚假的,可能用于诈骗他人,仍然按照上线提供的模板和收件人信息打印后通过快递在全国代发,其行为属于帮助上游电诈团伙进行前端“引流”,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活动提供广告推广帮助。庭审现场,公诉人对涉案手机数据、电脑数据、虚拟币账号交易明细等证据详细出示,铁证面前,五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五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八至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5000至20000元罚金。

审核:吕建国 潘高祥

文稿:金小燕 肖飞

编辑:王群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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