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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检察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5-02-25 15:21|栏目: 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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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的出庭能力和办案质效,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2月20日,卢氏县检察院出庭公诉一起刘某某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市院第三检察部高度重视,组织各县市区院公诉干警观摩评议庭审活动,卢氏县院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陈海江、县政协委员戚卢伟、人民监督员周志宏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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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各县市区院公诉干警观摩评议庭审活动

庭审现场,公诉人运用详实的证据材料,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法律定性进行了严密论证,条理清晰地阐述了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展现了检察机关的专业素养。被告人对部分事实进行了辩解,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围绕被告人的辩解发表了辩护意见。公诉人能够根据庭审的变化,适时调整出庭策略,始终掌握主动权,并对参与旁听人员开展了深刻的法庭警示教育,现场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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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

“公诉人准备充分、条理清晰、能够全程精准冷静把控庭审进程”“检察机关罗列的证据链条思路明确,合法、合理、合情”“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如是评议。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提升检察官出庭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卢氏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努力打造优质庭审,让公诉人在“观摩”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审核:吕建国 潘高祥

文稿:金小燕 何海贝

摄影/编辑:王群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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