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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焕玲受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

发布时间:2024-05-30 17:43|栏目: 领导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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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焕玲走进县广播电视台,受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

栏目中,王焕玲分别就什么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情况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打算和举措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公益诉讼检察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同时也是一项新的检察职能,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中应运而生的。它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其法治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公益诉讼检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真实写照。

(附:本期《政风行风热线》文字版)

2024年《政风行风热线》

主持人:关注行业作风,架设沟通桥梁,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和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的党风政风节目,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是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焕玲。王检将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与听众朋友们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大家随时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探讨,我们的热线电话是2250070、2250080。王检,您好,欢迎做客《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王焕玲: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感谢《党风政风热线》栏目,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大家沟通交流的机会,也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同时也诚挚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主持人:检察工作是强化法律监督、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公益诉讼也越来越成为高频词汇,但对部分群众来讲,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不太清楚,能不能为听众朋友简要介绍下呢?王焕玲:好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就是指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对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我们的任务是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者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支持起诉制度作出专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再次强调,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主持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得到了长足发展,也在不断向党委关注、民生民利等领域拓展。那么,当前我们的办案领域主要有哪些呢?王焕玲:经过探索实践,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数量不断增加、办案领域不断拓展、法律规范不断完善。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先后被写入《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已由“4+1”扩展形成“4+10”格局,即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0个单行法授权的领域“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检察机关还通过实践拓展,重点监督网络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外领域。主持人:好的,刚才您给我们详细介绍了什么是公益诉讼检察,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相关领域,那么接下来,您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群众如何来区分公益和私益诉讼呢?王焕玲:好的,公益和私益是相对的。其区别主要在于诉讼目的、保护的利益特点、对当事人的要求及涉及的损害范围等。首先,在诉讼目的方面,公益诉讼主要是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抽象性、宏观性,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损的公共利益,或者维护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而私益诉讼则主要解决民事主体间的纠纷,直接目的在于维护个体利益,具有微观性、具体性。其次,在保护的利益特点方面,公益诉讼主要关注公共利益,而私益诉讼则更侧重保护个体利益。再次,对当事人的要求方面,公益诉讼的原告不要求必须与纠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私益诉讼的原告则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最后,从涉及的损害范围来看,公益诉讼所涉及的损害往往具有广泛性、严重性和长期性,而私益诉讼主要涉及普通个体间的利益损害,损害范围相对容易界定。举个例子,比如说,某河流被化工厂非法排放的废水严重污染,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饮水安全受到了威胁,生态环境也遭到了破坏,这就属于侵犯公共利益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某个环保组织或者受到影响的居民团体就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化工厂停止污染行为、赔偿损失,并恢复河流的生态环境。又比如,甲乙2人签订一份由乙提供某项服务的合同,而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遭受一定经济损失,这就属于侵犯私益的情形。主持人:好的,如果群众想参与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都有哪些方式和渠道呢?王焕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我们非常欢迎也真心希望各界人士向我们提供相关线索。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可以电话反映。检察机关都设有检察服务热线,拨打“12309”即可向我们提供公益受损线索,后期也可通过电话咨询线索处理进度。其次,也可来信或者来访。大家可通过寄送信件或本人到访形式,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此外,还可以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形式参与。办案中,我们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对案件办理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还可以注册登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线上为我们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同时通过平台参与我们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更好地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主持人:感谢王检细致深入的介绍。那么近年来,我们县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以务实管用举措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的主要做法有哪些呢?请简要介绍一下。王焕玲:好的,我着重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以介绍。一是争取支持指导,强化内外联动,提升公益诉讼监督实效。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以专题汇报形式向党委、人大书面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争取支持指导。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充分研讨,归纳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呈送党委、人大,推动相关难题系统化解决。持续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择优选拔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高质高效运转。二是立足司法办案,释放监督效能,确保公益诉讼“质”“效”双优。2022年以来,我院以多领域监督为重点,先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粮食安全公益诉讼等12个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7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持续提升思想认识,依法规范、精准履职。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件,共督促修复湿地2处,督促整治散养户畜牧养殖违规排放污水4处、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3处,助力打好生态资源保护攻坚战,护航“自由山水、清清卢氏”。我院获评“三门峡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在国有财产保护方面,针对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过程中怠于履职的行为,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收缴2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针对农业保险相关问题,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回农业保险资金129.1万元,以公益诉讼检察之力为国家守好“钱袋子”。在促进安全生产方面,我们立足民生民利、惠民便民举措,紧盯县域内“飞线充电”、消防通道被占用、盲道占用及“水浇刹车”道路安全及避雷装置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精准发力,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持续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营造公益诉讼良好社会氛围,以规范化、精细化办案举措,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隐患、消除现实危险,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三是健全完善机制,具化固化成果,优化公益损害防控体系。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检察机关、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线索移送、办理方式等内容,促进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凝聚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合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其间,我们每月进行会商交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络,已办理案件12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份,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4000余平方米,工作做法获上级肯定。也得益于该协作机制的实施,我们凝聚起“行政+检察”强大合力,为筑牢耕地和粮食安全防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持人:听了王检的介绍,我们觉得咱们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成效显著。那么,在节目的最后您还有什么话对听众朋友说的吗?王焕玲: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县委、上级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较多的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融入县委“3733”工作布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现代化卢氏实践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感谢王检来参加我们的节目,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们的关注与聆听。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需要解答,可以在卢氏融媒手机台民生版块或官方抖音号进行留言,下期同一时间我们再会!

审核:潘高祥

摄影/编辑:王群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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