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 栏目: 领导访谈
6月12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焕玲走进县广播电视台,受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
栏目中,王焕玲分别就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卢氏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情况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打算和举措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附:本期《政风行风热线》文字版)
主持人:关注行业作风,架设沟通桥梁,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由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和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的政风行风节目,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是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焕玲。王检将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听众朋友们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大家随时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探讨。王检,您好,欢迎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
王焕玲: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
主持人: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现问题,影响的则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但是,提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分群众可能还不太了解,请您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吧?
王焕玲:好的。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迄今为止已经走过了37个年头。回顾这37年的实践探索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6年至1992年的萌芽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都处于空白时期。20世纪80年代,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日益凸显,国家也陆续出台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文件。年龄大一些的听众朋友或许还记得1985年上映的电影《少年犯》,这部影片是在上海少年犯管教所实景拍摄,有18名少年犯参演,真实地再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以及他们接受教育改造的过程,发人深省。这就是当时社会现状在文艺作品上的投射。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设立了全国首个“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专门负责少年犯罪的起诉工作,这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普通刑事检察工作中分离,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的开端。第二个阶段是1992年至2002年的探索阶段,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逐渐发现,由同一个检察官全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感化,能够更加有效地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92年8月,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建立全国首家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专业化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天津、辽宁等地也探索出寓教于审、诉前考察、精准帮教、跟踪回访、亲情会见、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个阶段是2002年至2012年的发展阶段,检察机关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使用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办案方式,因此逐步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制度,并且引入了专业的社工、心理、教育等社会力量,推动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健全。2002年3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对各地探索的一些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检察工作机制进行了总结、固定和规范,检察机关在未检专业化方面迈出了更大的步伐。第四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的深化阶段,2012年3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原则。《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提出要健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防机制,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掀开了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篇章。现阶段政法机关正在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完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入职查询制度。30多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始终与国家大势同脉动、与人民需求同进步、与时代变革同发展。目前,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已经实现统一集中办理,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进溯源治理,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感谢王检给大家普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请您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我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情况吧?
王焕玲:2019年4月,我们卢氏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员额检察官为主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依法实施监督;结合办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治宣传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在省、市两级院的支持下,我院结合未检工作实际,于2021年4月成立了“玲玲工作室”,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熟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马玲玲担任负责人。工作室坚持“未爱守护,呵护花开”工作理念,牢牢把握“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双向保护”原则,深入贯彻三门峡市检察院“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以能动履职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走深走实。
主持人:嗯,听了王检的介绍,我们对我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那么近年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具体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呢?
王焕玲:一是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坚决严厉打击、重拳震慑遏制一切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县域形成高压态势,让不法分子认识到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丝毫不容侵犯。二是精准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绝不一味纵容,坚决惩戒到位。2023年以来,我院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并建议法院不适用缓刑,均得到法院采纳。对于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较轻的,我们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吸纳专业的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帮教中坚力量,围绕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需求进行个性化帮教。三是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新动态的分析研判,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宾馆容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辍学、文身等情况深入调查,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针对案件背后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缺失、监督不力问题,我们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四是注重创新,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们依托“玲玲工作室”,积极探索与政法委、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与县政法委、县监察委员会签《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于强制报告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由监委、政法委进行约谈。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不落实,监委和政法委依法进行问责,监委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我们注重强化与民政局等社会资源密集部门的衔接配合,共同推进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同时,广泛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增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影响力。
主持人:感谢您的介绍。那么接下来,咱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什么工作打算和举措呢?
王焕玲: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该宽的依法宽缓到位,促进回归社会,应依法惩戒的,绝不纵容,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二是全面抓好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的落实,完善“一站式”取证的操作流程、救助措施等内容。对未成年被害人或者在履职中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积极协调民政局、教体局等相关单位开展综合保护救助。三是深化综合履职。围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标,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是持续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我院在“正义卢氏”微信公众号设立了“检爱互育”专栏,广泛收集未成年人受侵害举报线索,截至目前已发现线索中经查证属实并立案4件。为了便于群众举报,我院还将平台入口简化制作为“玲玲守护”二维码,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将发现的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反馈给我们。
主持人:感谢您给大家的解答。您还有什么想对听众朋友们说的吗?
王焕玲: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广大听众朋友如果对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向我们提出,我们的联系电话是:0398-7859263,谢谢大家!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到这里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感谢王检来参加我们的节目,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们的关注与聆听,下期同一时间我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