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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20 | 栏目: 领导访谈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618日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维护稳定和保障复工复产等工作。进行远程提审、庭审、送达132件次,并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监察委、律师使用我院“三远一网”系统开展工作,保障了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529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获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省级绿化模范单位等荣誉, 12个集体、56名个人分别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担当服务发展使命

我院始终把服务保障大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县委整体工作进行谋划,围绕大局积极主动履职。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8名干警长期驻村,45名干警与贫困家庭结对帮扶,定期走访,解决难题,助力脱贫攻坚。二是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137,助力生态宜居美丽卢氏建设。三是严厉打击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案件1326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原则,领导挂帅专班办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动案件优质高效办理。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415人,提起公诉428人。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切实履行反腐败斗争政治责任,与县监察委实现有效对接,理职务犯罪案件45人。二是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加强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三是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建国70周年等重大节点,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确保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担当守护公正使命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办案、强质量、重实效,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1246人,批准逮捕13518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5416人,提起公诉255353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4件,追捕漏犯8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2445人,不起诉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65206人,提出量刑建议204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9件,进一步缩短诉讼期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17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1人,均被采纳;办理缓刑人员再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人,均已提起公诉并判决生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书面提出纠正违法建议5人。针对检查发现的监管场所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及时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7起案件,倾听诉求,以案释法化解矛盾当事人服判息诉。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排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专项监督发现线索8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6件,向纪委移送违纪线索1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开展城区饮用水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三、围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担当司法为民使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做实做好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为重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树牢办信就是办案、就是办民生的理念,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刚性要求。接待群众来访8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7件,均按期办结;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等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资金1.5万元。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附条件不起诉2人。向县教体局送达一号检察建议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有关部门对24所中小学进行安全隐患调研,提出整改意见;成立法治宣讲团,由7名院领导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及居民小区等重点地域和零售餐饮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检察机关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保障实施意见》,与县工商联会签《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组织送法进企业6。监督撤销一起对涉民营企业错误立案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四、适应新时代转型发展要求,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主动顺应新时代改革发展要求,坚持把加强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强化法律监督刚性的重要保障。

深化检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捕诉一体要求,由同一名检察官对同一起案件负责批捕、起诉保障案件质效继续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培训、绩效考核等机制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97

深化检察技术应用。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26;推进“三远一网应用通过远程提审、庭审、送达,提高办案效率,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强化新媒体应用。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方便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多种渠道进行控告、申诉和举报。通过互联网案件公开系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等770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

五、注重强基固本,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立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八项禁令、“三个规定”,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坚持文化育检。持续打造《山花》文化品牌,弘扬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举办山花笔会,邀请《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参加座谈,共商基层检察文学创作与实践。建成“山花主题馆”,进一步提升检察文化品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和文体活动,讲好检察好故事,弘扬正能量。

坚持监督强检。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队伍建设、履行法律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得不够紧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向努力加以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县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守初心、担使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转型发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提高站位,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主动服务稳”“六保,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二、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紧围绕规范、稳、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一要突出办好扶贫领域、生态环境领域、食品药品领域涉财、涉众型以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严惩非法猎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犯罪强化监检衔接,有力惩治职务犯罪。

三、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上体现新担当。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职。积极主动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二要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助推长治久安依法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好法治环境。

四、着力落实,在回应群众期待上展现新作为。把“-件比质效评价体系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用优良的办案质效回应群众关切。一要以求极致的态度,把“案-件比”降到合理范围,减少诉累学习宣传《民法典》,并落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继续抓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帮助党委政府解决法制难题。深入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从严治检,在检察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一要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推进检察工作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二要正风肃纪,严管厚爱,推进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三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扩大山花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各位代表,行程万里,不忘初心。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履职,担当有为,为卢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3月内答复,称之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省检察院认为,小信件办理,联系的是民心民意,体现的是工作作风,践行的是为民宗旨以办信工作为突破口,可以撬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的全面转变,推动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倒逼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省检察院的相关做法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是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联合发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统一领导,黄河流域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共同参与,着力解决黄河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用法治的力量保卫黄河流域的绿水蓝天,确保黄河生态环境保持健康良好状态。

三远一网: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项目,包括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

-件比:“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计算“案-件比”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这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