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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观促学,以案释法,以审促廉

时间:2024-02-03 | 栏目: 基层动态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指控犯罪和开展诉讼监督的专业能力,切实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26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焕玲的带领下,就该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受贿案组织庭审观摩活动。

法庭现场庄重肃穆,随着一记清脆有力的法槌声,案件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审理。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首先宣读了本案的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组出示证据,全面客观地进行举证、质证,条理清晰,规范严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当庭进行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通过本案被告人的教训,提出了“功过不能相抵”“公权不能私用”“党纪不容践踏”三点警示,多次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为现场观摩人员开展了法治教育、廉洁教育的生动一课。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本次观摩庭审秩序井然、程序流畅、规范得体,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观摩结束后,第一检察部干警在主任刘华伟的主持下开展庭后评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此次庭审中的证据出示方法和公诉人应变能力,并指出了出庭人员的短板和不足,对当庭讯问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深入剖析和探讨。

以观促学,以案释法,以审促廉。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是切实提升检查人员出庭“真功夫”和办案“基本功”的务实举措,也是拔高检察人员释法说理能力工作质效的实战学习,更是一场变庭审为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堂。下一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打击职务犯罪的决心与信心,继续密切联系监察机关,加强衔接配合,夯实案件基础,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职务犯罪,进一步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