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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开展“五一”节前集体廉政教育

时间:2024-04-30 | 栏目: 检务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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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9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中层以上副职人员开展“五一”节前集体廉政教育。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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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党组成员、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伟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题,向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主旨要义和重点条文。为倡导廉洁过节、文明过节,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张伟还通报了市内3起、省内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张伟指出,要以案为鉴,守住纪律“底线”、不越“红线”,切实以知纪、明纪、守纪的优良纪律作风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全面学习党纪中持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二要坚守纪律底线,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弘扬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三要确保节日安全,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要树牢纪法意识,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审核:潘高祥文稿:段一凡摄影/编辑:王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