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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早抓小及时提醒 廉政谈话警钟长鸣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时间:2022-04-30 | 栏目: 检务督察


“五一”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防止“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平安健康的节日氛围,427日上午,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骆晓峰对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开展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咏雪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出席会议。


会上, 骆晓峰组长作出十点提醒: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2、严禁用公款搞相互宴请、联谊等活动。3、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等。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组织、参加隐秘聚会。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7、严禁酒后驾车。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9、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10、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骆晓峰组长在谈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始终跟紧形势,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层层传导落实责任,把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要带头守纪,落实好“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担责,经常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在其位、谋其政”,落实部门责任、管好部门人员,做好廉洁自律,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措施落实上下功夫,日常监督经常抓、抓经常,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违规违纪问责上严起来、实起来,敢于较真碰硬。

最后,骆晓峰组长希望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严管即是厚爱的意识。通过“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以优异成绩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