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系统(专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系统(专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H-2021-014
3、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系统(专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包括采购、安装、调试、交付、验收)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甲方使用需求;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采购之内容);
2、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证明(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及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材料(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0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到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神韵陶瓷二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员工,报名时需携带近期企业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
(3)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证明(2021年01月至2021年06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3、文件费:每份500元,于项目报名时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注: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神韵陶瓷二楼
六、其他:
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红波
联系方式:0398-7859519
地址:卢氏县莘源路北
代理机构: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萍
电话:15839880880
地址: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湖滨大厦A座25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