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3月27日在卢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京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现代化卢氏建设“3733”工作布局,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而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取得新进展。26个集体、43人次获表彰表扬,1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典型案例,2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把准职责定位中扛起检察担当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推进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37人,起诉147人。突出整治社会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批捕11人,起诉6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批捕4人,起诉39人。切实扛牢反腐败斗争检察责任,依法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人,起诉5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城区新能源汽车室外充电设施消防安全问题,以及部分居民小区二次供水不规范问题,以检察建议助力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优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8件,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犯罪,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严惩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起诉6件14人。跟进解决包联企业融资、工业蒸汽供需对接等问题12件,有效解决制约企业发展难题。结合办案推动清理20家“幌子公司”,会签《关于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同治理幌子公司工作办法(试行)》,畅通检行协作渠道,有力净化市场环境,做法获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协同推进社会治理。以融入式、协同式履职破难点、疏堵点,针对食用菌、连翘等特色农产品投保不规范问题,与县监委探索构建“监察+检察”监督模式,通过办案追回财政补贴资金130余万元,会签《关于公益诉讼办案协作与配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提升协同共治效能,做法获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全市推广。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运用“府检联动”机制,结合办案针对性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助力职能部门堵塞监管漏洞,2份检察建议分别获评全省轻罪十佳检察建议、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携手建设美丽卢氏。完善“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推动职能部门对建设工地大面积土方裸露施工、养殖场非法排污、废弃菌棒污染环境等问题整改修复,合力守护绿水青山。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补种树木1.1万余棵,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营造法治拥军氛围。组织宣讲团开展“筑牢法治之基 开启军旅征程”送法助征兵活动2次,向预定新兵宣讲《兵役法》和兵役制度,引导其崇德尊法、争当新时代优秀军人,助力系好军旅生涯“第一粒扣子”。针对某军民共用道路受损,影响军事交通安全及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积极开展军地协作,推动责任单位对道路改建升级,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维护国防利益典型案例。
二、站稳人民立场,在保障民生福祉中践行检察初心
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坚持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切实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及时回应人民期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44件来信来访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答复,无一上行,确保重大节点涉检零干扰,工作做法获省检察院、市委肯定推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20余人次,邀请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听证39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6件次,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意见。持续完善律师现场阅卷、线上阅卷、异地阅卷机制,无偿为律师复印卷宗、刻录光盘,快速办理阻碍辩护人行使权利案件,定期召开检律联席会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画好法治建设“同心圆”。
倾力做好检察为民。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对涉农民工讨薪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件优先快办,帮助10人成功追索劳动报酬18.17万元,以“检”护薪、惠民安“薪”。向8名困难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97万元,兜牢民生底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养老机构管理不规范问题,以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交通肇事等案件“上门听证”,就地化解矛盾、现场普法,实现检察服务“零距离”。
倾情守护祖国未来。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零容忍”,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15人,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犯罪记录封存16人。创造性开展检察环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聘请7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未成年帮教对象开展专项帮教活动,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缺失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件,让家庭监护归位。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未成年人售烟、售酒、驾驶摩托车等问题监管,依法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民事侵权赔偿,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着眼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防范校园欺凌,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场次。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共同责任。
三、提升监督质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彰显检察价值
始终牢记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受理审查逮捕55人、审查起诉249人,依法不捕16人,不诉48人。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细化案件审查把关,加强案件提前介入,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全年无一起错捕、错诉、撤回起诉、判处免罚案件。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制约监督,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漏诉7件,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纠正。3份刑事检察法律文书分别获评全省普通犯罪检察十佳法律文书、十佳检察建议、全省重罪检察优秀检察建议,2起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依法监督、及时纠正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不当问题,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就探索保障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权实现路径召开研讨会,唤醒法律“沉睡条款”,联合县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开展健康体检,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民事检察更加有效。持续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2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1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从受理环节劝导服判息诉,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裁判权威。1份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文书评查+讲评优秀法律文书。自主研发的民事支持起诉大数据监督模型,被全国200余家检察院应用成案,西藏卡若区检察院专门向我院邮寄锦旗表示感谢。
行政检察更加有力。持续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等案件40件。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职能部门处理19人,防止不刑不罚,采纳回复率100%。主动对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分析研判,进一步具化审查要点,提升办案质效,工作方法获省、市检察院肯定推广。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受损问题,办理“4+11”法定领域案件37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诉前整改率100%。立足“英雄土地、红色莘川”文化定位,办理的保护红二十五军长征遗迹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征文化保护专刊,在最高检公益诉讼办案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是全省唯一发言基层院,也是我院首次在最高检会议上发言。打造“‘益’心守护‘红色星火’”品牌项目,获评2024年度“三检品牌”。依托“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融合行政与司法资源,助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督促乡镇政府完成辖区内农村建设用地复垦450余亩,做法获省、市检察院肯定。
四、坚持强基固本,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
围绕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持之以恒锤炼忠诚为民、实干担当、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卢检队伍。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29次党组会和1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检察实践。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36次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完成市委专项巡察46项整改任务,以实际行动检验政治忠诚。积极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各级媒体刊发正能量稿件312 篇,弘扬时代正气。创新探索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党建联建联创机制,与各县区院、县职能部门联动共建,不断激发党建引领活力,“打造党建联建联创新格局 激发党建引领新活力”党建品牌,获评2024年度“三检品牌”提名奖。
以人才培育蓄势聚力。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为36名干警建立成长档案,发挥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传帮带”优势,培养复合型人才,10人次在上级培训、竞赛中获荣誉表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90件,以“关键少数”带动整体素能提升。坚持理论与实践融合互促,组织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研讨交流,26篇调研获市级以上表彰、刊发。制定从优待警暖心举措,以人为本增强干警归属感,提升队伍向心力。选任中层正副职8名,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推荐评先评优,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
以规范管理赋能增效。抓实“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以管理体系化引领工作规范化,凝聚上下同心、加压奋进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获评全省重大进步基层院。注重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应用数字模型监督成案100件,较上年上升244.8%;积极参与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4个自研大数据模型上架最高检、省检察院模型库并广泛开展推广应用,获评全国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是全省5个获奖基层院之一,也是全市唯一;获评全省模型推广优胜检察院,1个团队获评全省模型推广优胜团队,1个办案指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指引。品牌打造竞相出彩,3项品牌分别获评2024年度“三检品牌”及“三检品牌”提名奖,数量位居全市基层院首位。
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让学纪、明纪、知纪、守纪融入日常、形成自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探索推行班子成员带队、干警参与的检务督察轮值制度,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纪律作风、司法办案等督察监督,做实“组组”会商、同向发力,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引导干警绷紧纪律作风安全弦。强化内部监督,探索开展案件质量自评、互评、讲评,规范检察权运行,做法获市检察院肯定推广,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在我院召开,“一案‘三评’以多元评查助推案件办理高质效”品牌项目,获评2024年度“三检品牌”提名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和进步,关键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也离不开纪委监委、各政法单位、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怀厚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更高期待和实践发展更新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推动相关协作机制深化落实还不够精准有效。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存在薄弱环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和效率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仍需持续发力。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持续提升,一些干警的司法理念、能力素质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难题、改进工作。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要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新的更优检察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讲政治守规矩,在对党忠诚上做表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以听党指挥的实际行动,有力彰显卢氏检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大局大势,抓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将各项具体工作都聚焦到法律监督职能上,落脚到检察履职办案上,突出政治底色、检察本色、卢氏特色,谋划打造品牌,破解发展难题。
二、护稳定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上做表率。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现代化卢氏建设“3733”工作布局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结合点,通过多办案、办好案、办典型性案件,提高服务大局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更好以司法办案推动矛盾化解、做好犯罪预防、促进社会治理。深化落实“府检联动”、监检衔接等机制,协同在公益保护领域提升共治效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以法治之力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精心办好民生案件、民生实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抓业务强监督,在办好案件上做表率。以司法理念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引导干警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案上,深入践行“三必有三必谈”工作法,完善案件“自评+互评+讲评”工作机制,
强化案件办理全周期管理。巩固拓展法律监督问题专项整治效果,发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优势,深化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成果,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优管理转作风,在全面过硬上做表率。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一体加强“案”和“人”的全周期管理,建立员额检察官履职档案,努力把科学管理效能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实绩。突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探索推行“五个一”工程,即每人阅读一本理论书籍、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培育一起典型案例、提炼一篇经验做法、策划一篇宣传稿件,着力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完善人才“选育管用”机制,积蓄检察事业源头活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强化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为卢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忠诚履职、砥砺奋进,努力以更实工作、更优业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卢氏实践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按照在报告中出现的先后顺序)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党组领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历史方位提出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具体就是,要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最高检着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的一项重要行动,自2024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专项行动主要有14项重点工作举措,分别是: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开展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加大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相结合。
府检联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加强衔接联动,共享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找准双方关心关注的共同点、协作配合的着力点,共同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最高检着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部署的一项重要行动,自2024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专项行动有11项重点,分别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依法保护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办好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加强对涉伪劣商品合同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开展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聚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重点解决军属证办理、军人军属待遇保障及抚恤优待、英烈荣誉权和名誉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因案致困等突出问题;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等。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国检察机关建立的一项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检察机关在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结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差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采取从严惩处、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控辍保学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主要目的是消除追责盲区,打破“不刑不罚”怪圈。
“4+11”法定领域:4个传统法定领域是2017年《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11个新增法定领域是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时,通过单行法新增的,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领域。
“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围绕落实最高检《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根据应勇检察长“高质效办案必然要求高水平管理,高水平管理服务促进高质效办案”指示要求,省检察院部署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努力以高质效检察管理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一件事情。通过全方位、体系化建章立制、规范提升、狠抓落实,树立重视管理、抓实管理、优化管理的鲜明导向。
数字检察:检察机关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应用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系统,发现类案线索进行融合式监督,并对社会治理提出系统性完善建议的新模式,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和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
“组组”会商: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
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
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三必有三必谈”工作法:指三门峡市检察院党组聚焦最高检明确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及省检察院抓实“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部署,汇聚众智形成的符合三门峡检察实际的具体实践路径。即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必有体现人民群众满意的程序环节,每一份审查报告内,必有追求“三个效果”的说理阐释,每一个司法决定前,必有“首先从政治上看”的审视研判;在集体研究个案时,必谈如何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法,必谈如何强化法律监督的考量,必谈如何稳控案件风险的措施。
“四责协同”机制: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合力运行,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推动管党治党同向发力。